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(2021批改)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,出产运营不符律、律例或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、天桥区市场监视办理局对山东欣希安药业做出惩罚:违法所得6600元,并处以6万元罚款,共计罚没金额6。66万元。
行政惩罚决定书显示,2025年5月15日,山东欣希安药业股份无限公司出产了一批“牛乳钙维生素D3片(妊妇乳母型)”(商标:高吉星和图形,规格:117g/盒)。然而,经食物平安监视抽样查验,该产物维生素A项目不合适《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妊妇及乳母养分弥补食物》(GB 31601-2015)要求,涉嫌出产运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。该批次产物共出产193盒,此中165盒已发卖,货值及发卖金额均为6600元,违法所得同样为6600元。
近日,山东欣希安药业股份无限公司因出产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“牛乳钙维生素D3片(妊妇乳母型)”,被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视办理局罚款6万元,并违法所得0。66万元。
